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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 you take bird photos like this 你會這樣拍鳥嗎?

首先作一個事前的備註。由於之前有朋友問過我為何常將字體調較得比一般大,是否覺得有霸氣一點。我在此先聲明,我調較大一點的字體(size=3)只是曾經有一位朋友向我致謝說過,在閱讀字數多的文章,字體大一點,對於他這群有老花的人來說,會看得舒服一點,僅此而已,並沒有任何惡意。



我想分享一下給予別人(尤其對方是陌生人)勸告的人,很多時給予勸告並不會需要了解對方是否一個自私的人,亦不太會考慮因為對方自私就不給予勸告(除非有可能帶來生命危險),是否給予勸告的取決很多時只是建基於那個勸告是否有其需要性。我不太了解當年的人只是勸告大家不要騷擾鳥蛋及幼鳥而沒有勸告大家不要登島所取決因素包括那些,可能是由於他好心不想大家掃興,又或者由於他礙於自己不是執法人員故此不敢嘗試提出,正如你所說,因為我不是那個人,我不能代答,但我卻不太認同你所說的勸告大家不要登島,要求大家做的事較以前嚴厲就等於是一個倒退。香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是在1976年頒發的(http://www.afcd.gov.hk/tc_chi/conservation/con_fau/con_fau_local/con_fau_local.html#what) ,在1976年前之法例沒有禁止市民獵殺野生動物,但在1976年之後就不准大家對某些野生動物進行獵殺,要求嚴厲了,但又是否等於法例倒退了?沒有以前的開明呢?

法例的訂立或者修訂跟給予勸告一樣都是基於當中是否有需要性。需要性是比以前多了還是少了亦很建基於周邊的環境或人事是否有改變而有所增減。「以前」我不太清楚你指的是多久之前,但我個人第一部數碼單鏡反光相機(簡稱「單反」)是在2004年購入,當年一部入門級的Canon 300D要索價$8XXX,CF咭(其中一種相機用的記憶咭類型)的儲存量價值1MB = $1,但近年單反及記憶咭的售價大跌確實令到更多人加入攝影的行列,令到攝影人士數目暴增,這點我相信是沒有人會有異議的。除了攝影人士會有機會登島,某些戶外活動(如:攀石行山,磯釣等)的參與者也有機會登島,而且他們的參與人數也是與日俱增中。當登島的人數日漸增多,當中混有害群之馬的機會率也會增加(純粹以或然率來想),樹大有枯枝的情況也很自然會有更大機會。當人數越來越多,領隊們或者執法人員要完全制止所有人登島後都不會做一些危害燕鷗的事的難度將會越來越大,因為參與者的人數一定會比領隊或者執法人員多數十倍,這個問題我想大家不難理解。對於一些殺人放火,姦淫擄掠的「肯定是罪」的違法行為,要執法,不難;但當某些行為(如:地產霸權)是存在於一些「灰色地帶」內時,要執法,卻不易,甚至未能。但對於這些未達「肯定是罪」,有些人卻發現此等行為已開始對事情的原本狀況帶來一些從前沒有那般頻繁的問題或負面影響,然後將問題提出時,又是否等於這班人阻住香港經濟發展?阻住別人生活享樂?個人思想正在倒退中呢?

大家試回想當年,以前觀鳥書內那會有觀鳥及攝影守則?若非有一連串的事發生了,令大家都感到憂慮,及覺得有關注及阻止問題惡化的需要性,豈會只是幾個人就可以自把自為的將觀鳥及攝影守則加入書內?

在繁殖季節禁止遊人登上燕鷗繁殖用的島嶼,香港觀鳥會的燕鷗研究組多年來也在多番努力爭取,但要求政府立法,目的只是為了保護鳥兒,還要為人類活動帶來不便,難度有多高,我想大家不難明白,而且立不立此法已不是單純基於「需要性」的問題。但未有法例禁止的事,又是否代表要鼓吹?又是否代表要默許?又是否代表不應提出任何非贊成意見?又是否代表阻止事情繼續發生的人就是倒退呢?


[ Last edited by Sze at 23/02/2012 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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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順道想作一個題外話,有感而發的分享。在我個人觀點來說如果各方面的資源都足夠配合的話,其實世界上不應只有列為「瀕危」的動植物或者東西才應該受到保護。「不瀕危」,甚至普通的動植物或者東西不代表牠們沒有存在價值;不代表牠們應該被忽視;不代表牠們沒有需要別人救助的原因。而「瀕危」級數的設立,只是因為人力及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我們需要制定一個事情處理的緩急次序。可是當一些大家以為好普通,好理所當然存在的東西,一直被大家輕視,沒有人去注視牠的情況,到最後可能有一天突然有人告訴你:「牠瀕危了!」,到那時就算你想幫牠自力更生,但可能牠已因為數量所餘無幾,或者環境改變得太嚴重,你想救牠也已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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