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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塱原在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第二階段諮詢

綜合發展及自然保育改善區"睇個名就知又係一個搵我們的生態環境笨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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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包括3個主要項目:

1)多元化古洞北發展中心
2)河畔粉嶺北市鎮
3)優質坪輋/打鼓嶺產業區

其中最直接影響到塱原的是「多元化古洞北發展中心」,強烈建議對事件關注的朋友抽空看看資料中第8-13頁(http://www.nentnda.gov.hk/chi/Digest2_Chinese.pdf)。

古洞北新發展區有8個不同特色小區。從資料地圖中,政府似乎將2004年時頒布的「新自然保育政策」中塱原的保育範圍改名為「塱原生態區」,並劃為「綜合發展及自然保育改善區」。在資料介紹中,此區會用作『實現保存及加強這區的生態價值和功能的意向、善用土地資、平衡保育及發展需要,私人提出並參與可融合大自然生態環境的低密度發展建議(如低密度住宅,生態旅舍等),可獲考慮。』。似乎又是豐樂圍的翻版。

「塱原生態區」內有一小部分的範圍劃為「塱原核心地帶」,但「塱原核心地帶」的南部及西北部均各被一大片「綜合發展及自然保育改善區」所包圍,在沒有明確的樓宇高度限制下,就算「塱原核心地帶」受到保護,也難保這「核心地帶」將來會因被四周的高樓大廈包圍而被「孤立」及「封鎖」起來,令雀鳥難以飛入「核心地帶」,令「核心地帶」如同虛設及慢慢失去其生態價值(現在的塱原,雀鳥記錄超過210種,有米埔第二之稱。)。此外,如果將來的低密度住宅及生態旅舍等在設計上使用大片的玻璃作窗戶或外牆的話,更會増加雀鳥撞上玻璃而慘死的機會,情況實在令人異常擔憂。

此外,古洞北新發展區有兩大設計焦點,其中一項是「連接塱原生態區的綠化走廊」,從資料顯示,設計中會興建『由西至東伸延的市鎮公園及由南至北的行人專區/美化地帶組成十字形綠化走廊,將住宅區及塱原生態區連接起來,方便居民從區內不同位置,在優質無障礙的步行環境下,抵達塱原生態區』。當將來附近居民大幅增加,而「塱原核心地帶」又沒有任何法例的保護下,絕對不難想像將來原本在設計圖上標明『對濕地雀鳥尤為重要,是多樣雀鳥族群的覓食及棲息地』的「塱原核心地帶」只會淪為一個古洞北的「市鎮公園」,卻對保護雀鳥的家園毫無用處之餘,更可能帶來家園被毀之禍。

基於以上的憂慮,我絕對希望爭取到以下各項:

1)強烈要求以法例保護「塱原核心地帶」:作為米埔第二及國際重點鳥區(IBA),是世界瀕危的黑臉琵鷺及易危的黃胸鵐的棲息地,雀鳥記錄超過210種,香港絕無僅有、整片完整的淡水濕地─塱原,就算未能成為「國際重要濕地」,也應該夠資格成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SSSI)吧!而且香港並沒有一片淡水濕地是受到法例保護的,是淡水濕地不值得保護,還是香港政府已放棄保護香港僅餘有價值的淡水濕地?
2)擴大「塱原核心地帶」的範圍:在原有設計地圖上,雙魚河以南,粉嶺公路以北的一個三角形地帶中只有北面的一部份土地定為「塱原核心地帶」,而以南的地方則劃為「綜合發展及自然保育改善區」。這個設計跟當年「九鐵落馬洲事件」大同小異,將塱原濕地在中間「剖開」,有違當年的「最終裁決」,破壞了這片濕地的完整性,對塱原濕地有不可估計的影響,故建議將整片「綜合發展及自然保育改善區」改為「核心地帶」。
3)限制「塱原生態區」的土地使用:禁止在「塱原生態區」進行非農耕活動,特別要嚴格打撃非法傾倒泥頭及非法更改土地使用的問題。
4)限制「塱原生態區」內的建築物設計:明確訂明建築物的高度限制不可高越現時的3層式村屋,而且不可使用大面積的透明或反光玻璃作為窗戶或外牆。

另外還有兩個題外話,從資料顯示,整個「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中整體公營和私營房屋比例為35-45%比55-65%。香港近年來出生率持續偏低,失業率及就業不足率持續高企,外圍經濟環境不明朗的情況下,香港真的有很多市民可以有能力購買私營的豪宅嗎?35-45%比55-65%這個比例真的是為了20年後的2030年,估計增至840萬的人口提供安身之所?還是繼續「剝削」我們的生態環境變相「養肥」各大地產商?造就內地富戶來港投資移民?繼續拉闊貧富懸殊的差距?

還有坪輋/打鼓嶺產業區中的特殊工業區是否真的有需要呢?香港已經有未被百分百使用的科學園、數碼港及屯門環保園,真的還有需要興建坪輋/打鼓嶺產業區中的特殊工業區嗎?而且設計當中還包括3項擬建道路工程是沒有列明對附近環境的影響。這3項擬建道路工程包括:「部份坪輋路改善」、「連接擬議的蓮香/香園圍邊境口岸道路」及「改善沙頭角公路與坪輋路的路口」,其中「連接擬議的蓮香/香園圍邊境口岸道路」涉及的範圍似乎很大,工程及相關工程對附近環境的影響實不容忽視。



以上是小女子少少的愚見,希望各路高人及有心人多多提出意見討論,一起救救我們的生態環境,為雀鳥爭取一個重要的家!

[ Last edited by Sze at 23/12/2009 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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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無論將塱原叫做「塱原生態區」又好,「塱原核心地帶」又好,定係「綜合發展及自然保育改善區」都係無用的!因為始終沒有受法例保護的,話之你幾有生態價值,定係國際重點鳥區(IBAs)都好,都係等遲早給"列強瓜分"!好彩過到「九鐵落馬洲事件」都唔夠10年就又黎一劫!要劏既位置跟落馬洲支線在地底通過的位置似乎相當接近,不知是巧合,定係另有原因?

中國政府身為"拉姆薩爾公約"(Ramsar Convention)其中一名締約國成員,香港政府為何可以對我們這片僅餘又重要的淡水濕地下此毒手?可恥的程度同南韓的新萬錦土地開發工程(Saemangeum reclamation project )不相伯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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