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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角公園隨想 - a story in Lai Chi Kok Park

1/12/07 明報 Mingpao

Photographers were drawn to Lai Chi Kok Park by four nocturnal rarities, Slaty-legged Crake, Woodcock, Northern Boobok and Grey Nightjar.  Ken Ching of the Eco-Education and Resources Centre said that photographers should not through stones at birds or disturb them using flash.  HF Cheung, Chairman of HKBWS  commented that such practices were not encouraged but flash at a suitable distance may not be significant – birds would leave if disturbed.

閃燈圍攻 罕見夜鳥
4夜行鳥齊集荔枝角公園 拍友擲石為拍飛行姿態

http://www.mingpaonews.com/20071201/gza1.htm

【明報專訊】夜間活動的白喉斑秧雞、腳短嘴長的丘鷸、外形兇猛的鷹鴞、冬天不會鳴叫的夜鷹,四種都是在港極罕見的雀鳥,最近罕有地聚集在九龍荔枝角公園,信息迅速在網上傳播,大批拍友聞風而至,連日追拍,不單出動長短火、三腳架、閃燈,甚至石頭亦用上,為拍雀鳥飛行姿態,不惜用石頭掟向野鳥,同類的滋擾行為其實違法,若被定罪,可被判罰款及監禁1年。

滋擾野鳥可囚1年

4種罕見雀鳥日前齊集荔枝角公園,市民可於40米外近距離觀賞。過去一周,即引來數十名業餘攝影者連日追拍,周三晚上,就有近20名「拍友」出動,走到草地上捕捉珍禽的一舉一動。

生態教育及資源中心總監程詩灝表示,曾發現有人隨手拾起石頭掟向雀鳥以拍攝飛行姿態,也有人以閃光燈拍攝,令飛鳥受驚。他說,本港無論在觀鳥或生態拍攝都未有完善法律或指引,拍友們應當自律。

4種罕見雀鳥為白喉斑秧雞、丘鷸、鷹鴞及普通夜鷹,有網民就指,地方不大的公園居然有4種不常見的夜行雀鳥暫居,實屬罕見,而在黃昏時分,「不用2小時就可以看齊」。網民形容,以往觀看夜行鳥類,都是選擇駕車上山,但即使上10次山,最多只能看見一種,現在「一次過滿足4個願望」,有人形容為「堪稱神話」。

程詩灝表示,荔枝角公園鮮有發現罕見雀鳥,以往觀鳥會亦曾有發現這4種雀鳥的記錄,但能清楚且近距離拍攝則是首次。他估計,雀鳥是因東北季候風而暫留本港,隨着季候風轉弱,部分雀鳥會於一兩天內離開本港往南飛,遠赴印尼或澳洲。

拍友追攝珍禽如打野戰

周三晚,程詩灝帶同記者前往荔枝角公園觀察,晚上7時半左右就發現一隻白喉斑秧雞在草地徘徊,距離人群不足40米,有人走近牠也不走避。這時候,已有20多名「拍友」身穿迷彩裝,在樹下「圍捕」另一雀鳥,當雀鳥飛到別處時,他們隨即捧着三腳架踐踏草地緊隨目標,到了近鐵絲網位置,即用上300mm及600mm的鏡頭對準雀鳥,恍如打野戰般瞄準目標。

程詩灝說,當晚的拍友已比前晚守規矩,他見過有人用閃光燈拍攝夜鷹,使夜鷹受驚,而白喉斑秧雞、丘鷸及鷹鴞的雀鳥,多在蒲台島或米埔發現,拍友拍攝時應顧及雀鳥安全,「晚間拍攝時應盡量避免使用閃燈,尤其對夜行動物更不可使用」。

杜先生周二及周三皆到公園拍攝,他表示待了兩天十分值得,因對保育研究工作甚具價值,有人用閃光燈拍攝雀鳥,他亦深感不滿,「當雀仔如模特兒般操控,為拍而拍,不顧雀鳥安全,令其受驚」。他在港大從事海洋生態研究,表示從前動物都不怕人,現在則被人們嚇怕,感到十分可惜。

香港觀鳥會會長張浩輝解釋,在荔枝角公園出沒的4種雀鳥均屬夜行鳥,而且甚少鳴叫,故此不易被人發現,牠們曾在本港出現的記錄幾乎可用十隻手指數出。他說,荔枝角公園環境僻靜,沒人騷擾,或吸引牠們棲息,若牠們習慣環境,還有機會「物以類聚」吸引其他同類來訪。不過,他預計4位稀客留港時間不長,鷹鴞及夜鷹以往最長也只停留約3周,而白喉斑秧雞及丘鷸最長則會逗留數月。

對於拍友的操守,張浩輝指本港大部分拍友非常自律,「我也有見過用石仔丟向雀仔,或者拾走鳥蛋(的拍友),但非常少有,當然我不鼓勵有關做法」。他認為,若拍友與雀鳥保持適當距離,用閃光燈應不會構成太大騷擾;若果雀島感到極大干擾,會選擇離去,而且目前是遷徙,非繁殖時期,牠們相對不太敏感,「最重要不要令牠們受傷」。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任何人如對野生動物作出滋擾,均屬違法,若定罪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發言人又呼籲,若有市民發現有人滋擾野鳥,可以報警或致電漁護署跟進。

明報記者 彭碧珊 張岳弢



蘋果 Apple Daily

吸 引 珍 貴 雀 鳥 棲 息   鳥 迷 拍 友 捱 凍 夜 訪
鬧 市 公 園 變 綠 洲


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ple/art_main.cfm?iss_id=20071201&sec_id=4104&subsec_id=11867&art_id=10482988

【 本 報 訊 】 毗 連 美 孚 新  及 西 鐵 路 軌 的 荔 枝 角 公 園 近 日 成 為 石 屎 森 林  的 小 綠 洲 , 吸 引 列 為 國 家 二 級 保 護 動 物 的 鷹 鴞 ( 粵 音 : 囂 ) 等 珍 貴 雀 鳥 棲 息 , 本 周 三 晚 上 數 十 名 觀 鳥 迷 及 攝 影 發 燒 友 冒  驟 冷 天 氣 到 來 , 希 望 一 睹 珍 貴 雀 鳥 真 面 目 , 保 育 人 士 不 滿 早 前 曾 有 自 私 拍 友 罔 顧 雀 鳥 安 危 擲 石 驅 趕 , 直 斥 行 為 卑 劣 。   記 者 : 陸 羽 平

這 批 訪 港 「 稀 客 」 包 括 鷹 鴞 ( 俗 稱 貓 頭 鷹 ) , 夜 鷹 、 丘 鷸 ( 粵 音 : 核 ) 及 白 喉 斑 秧 雞 , 全 是 經 香 港 到 南 方 或 南 半 球 過 冬 的 候 鳥 。 香 港 觀 鳥 會 主 席 張 浩 輝 指 這 批 雀 鳥 過 去 鮮 有 在 本 港 出 現 , 特 別 是 列 作 國 家 二 級 保 護 動 物 的 鷹 鴞 更 罕 有 , 本 港 觀 鳥 人 士 可 近 距 離 觀 賞 絕 對 是 難 得 機 會 。



昆 蟲 成 為 天 然 「 糧 倉 」

對 於 置 身 高 樓 及 西 鐵 路 軌 之 間 , 由 荒 廢 工 地 改 建 而 成 的 荔 枝 角 公 園 竟 成 為 珍 貴 候 鳥 棲 身 地 , 觀 鳥 人 士 大 惑 不 解 , 但 張 浩 輝 估 計 公 園 內 遍 佈 草 叢 , 存 活 的 昆 蟲 成 為 雀 鳥 天 然 「 糧 倉 」 , 加 上 該 公 園 一 直 未 被 注 意 , 難 怪 吸 引 候 鳥 到 來 棲 息 。 生 態  育 及 資 源 中 心 總 監 程 詩 灝 估 計 候 鳥 隨 風 向 或 氣 流 飛 行 至 此 , 加 上 公 園 提 供 足 夠 食 物 , 才 吸 引 牠 們 作 短 暫 居 留 。

據 觀 鳥 人 士 稱 , 美 孚 新  一 帶 經 常 出 現 達 30 多 種 雀 鳥 , 絕 大 部 份 是 居 港 的 留 鳥 , 早 已 有 一 批 固 定 市 民 及 拍 友 在 此 拍 照 , 過 去 數 周 珍 貴 候 鳥 藏 身 荔 枝 角 公 園 消 息 傳 開 後 , 觀 鳥 迷 固 然 雀 躍 , 並 且 吸 引 更 多 攝 影 發 燒 友 慕 名 前 往 , 可 是 觀 鳥 人 士 發 現 當 中 有 自 私 拍 友 , 為 攝 下 雀 鳥 拍 翼 高 飛 姿 態 , 竟 使 用 閃 光 燈 拍 攝 , 甚 至 向 雀 鳥 擲 石 故 意 驚 嚇 , 罔 顧 雀 鳥 安 危 。

本 周 三 晚 上 市 區 氣 溫 驟 降 至 攝 氏 16 度 , 但 無 損 30 多 名 觀 鳥 迷 及 拍 友 興 致 , 他 們 換 過 厚 毛 衣 、 帶 備 夜 視 望 遠 鏡 , 在 寒 風 下 架 起 長 鏡 頭 整 裝 待 發 , 部 份 人 更 穿 上 迷 彩 衣 , 只 求 一 睹 珍 貴 候 鳥 現 身 , 荔 枝 角 公 園 越 夜 越 多 人 , 頓 時 變 身 觀 鳥 勝 地 。

據 記 者 現 場 目 擊 , 這 晚 拍 友 未 有 出 現 擲 石 及 以 閃 燈 拍 攝 的 「 越 軌 」 行 徑 , 但 個 別 人 士 卻 不 時 忘 我 地 高 談 闊 論 , 令 觀 鳥 人 士 側 目 。 生 態  育 及 資 源 中 心 總 監 程 詩 灝 指 近 年 多 了 市 民 拍 攝 雀 鳥 及 蝴 蝶 本 是 好 事 , 但 若 果 他 們 不 是 真 心 保 育 , 而 是 抱 有 以 作 品 「 鬥 多 鬥 靚 」 互 相 炫 耀 心 態 , 完 全 忘 記 生 態 攝 影 是 拍 攝 動 植 物 自 然 一 面 、 不 可 破 壞 生 態 及 對 動 植 物 構 成 干 擾 的 大 原 則 , 令 人 質 疑 他 們 根 本 不 尊 重 生 態 。


干 擾 者 罰 10 萬 囚 1 年

據 《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條 例 》 , 任 何 人 士 故 意 干 擾 受 保 護 野 生 動 物 , 包 括 雀 鳥 , 雀 鳥 搭 建 的 巢 穴 及 鳥 蛋 都 屬 違 法 , 最 高 罰 則 為 罰 款 10 萬 元 及 監 禁 1 年 。 法 律 界 人 士 黃 國 桐 稱 , 所 有 動 物 都 受 保 護 , 向 雀 鳥 拋 石 也 算 襲 擊 行 為 , 只 要 有 人 舉 證 便 可 入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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